【購買植物產品注意事項】
自國外網站購買植物產品寄送回國,須符合"植物防疫檢疫法"以及相關規定
如購買商品屬於防檢局所公告"應施植物檢疫品目表"項目,就必須於貨品寄抵臺灣時申請植物檢疫,檢疫合格後始得輸入
(常見需檢疫商品如奇亞籽、藜麥、亞麻子(仁)、紅豆、綠豆,但已磨碎成粉狀之種子,則不須檢疫,可直接輸入)。
常見不須申請植物檢疫項目:(如以下所列,可直接進口,不需申請)
1. 加工乾燥植物產品:如商業包裝之水果乾(如葡萄乾、香蕉乾、芒果乾、龍眼乾等)、乾香菇、乾燥中藥材(不含種子)。
2. 加工或調製完全之植物產品:
罐頭(如水果罐頭、果醬)
醃漬品(如蜜餞、泡菜、蘿蔔乾,但鹽漬薑除外)
已焙炒製品(如堅果、花生、茶葉、咖啡豆)
3. 乾燥磨粉植物製品:如辛香料粉(如薑黃粉、辣椒粉、胡椒粉、茴香粉等)、中藥粉、穀類及豆類粉狀製品。
常見需申請植物檢疫項目:(進口人應填寫輸入植物或植物產品檢疫申請書,並檢附輸出國植物檢疫證明書,經申辦後才能合法進口)新鮮植物(指整株植物之根、莖、葉、花、果實之全部或部分,如蔬果、花卉、苗木…等之全部或部份)
新鮮植物產品(指未經加工或未經高溫乾燥等調製處理之植物產品)
植物種子(包含仍具有發芽能力之新鮮或乾燥種子,及種球、鱗莖、球莖等,如:蔬菜種子(如紅豆、綠豆)、花卉種子、穀類種子、稻穀、果樹種子、種子類香料(如茴香籽、芫荽籽等)、奇亞籽、藜麥、種子類鳥飼料等)
其它產品:如新鮮人參、授粉用花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