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楓買小學堂】網路平台販售代購回國的保健品?千萬要注意!

29 號 11 月 by Erica Lin

【楓買小學堂】網路平台販售代購回國的保健品?千萬要注意!

最近陸陸續續聽到許多案例
「啊~~怎麼辦?我收到了衛生局的公文,說我販賣保健品要被罰錢」
一問才發現,大家有個共通點都是在網路平台販賣,例如:蝦皮、PCHOME、YAHOO、露天拍賣、樂天等等
究竟可不可以在網路上販賣呢?

國外寄回來或帶回來的保健品只能自用,不可販售

相信很多人都有這種經驗,不論是在網路上販售自己吃不完的保健品,或是代購想賺點外快,都會在網路上賣保健品,對於買家而言可以省點錢也省去出國購物的時間和精力,而賣家也能賺點旅費。但根據我國法規規定,販售保健食品或藥品,都需要事先向食藥署申請查驗,核准後才能販售,也就是說如果你只是以個人名義攜帶回來或是寄送回國就販售的話,這樣是不行的喔!

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0條及47條規定,可處販售者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,另外,如果販售的保健品無中文標示的食品,亦違反同法第22條及第47條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。

藥品?保健品?傻傻分不清楚

有的保健品在國外雖然被列為保健品,但在國內卻是食品,例如常見的苦薊草。不只品項,還得確認成分,有些成分超標的也是藥品喔,例如維生素D就有劑量上的限制。

還記得那個在網站上販賣自己用不完的OK蹦,最後被罰的案例嗎?賣65元卻被罰了三萬,這可是活生生血淋淋的違反藥事法案例。
無論是國外帶回或個人自用藥物,都不可以在網路上販售喔,違反規定者視同無照藥商,依藥事法第27條及第92條規定,處新台幣3-200萬元。

除此之外,在網路上宣稱療效也是違反藥事法的喔!

收到衛生局的公文後該怎麼辦?

首先,先趕快下架所有不合規定的商品。通常公文裡只會針對某一個商品,但如果您的賣場裡有多數不合規定的商品,不要存有僥倖心態,你的賣場可能已經被盯上了,趕緊下架。

公文裡會有承辦人員的聯繫方式,還有給您陳述意見的時間,請在期限內聯繫承辦人員或郵寄書面陳述書。

人在國外怎麼辦呢?

請親友幫您打電話、寄E-mail給承辦人員或是直接打跨國電話,千萬不要等到超過期限了才要補救。

真的會被罰三百萬嗎?

在這些案例中,行政機關是具有裁量權,裁量的同時需要衡量諸多因素,不可以違背一般法律原則,例如是不是初犯、販售的品項、犯後的態度種種因素都會被納入考量,所以陳述意見時非常重要!而且如果你是初犯,行政機關是可以選擇先警告,而不是直接開罰,但如果已經是再犯的話,很難說服行政機關你是不知道規定才犯的。當然也有初犯就被開罰的案例,大家還是謹慎為上!

哪些平台特別容易被盯上?

一般國內的網拍平台都是衛生局關注的對象,一旦你的東西上架了,被衛生局查到了,衛生局會直接發公文請網拍平台提供你註冊平台帳號的個人資料(例如註冊時的電話號碼、帳號綁定的銀行帳戶等等),再由這些資料找到你本人。

是否有避免掉的方法?

完全能避掉的方法可能沒有,但降低風險肯定是有的。首先先盡量避免上面的幾個平台販售,將客人拉到你私人的LINE或FACEBOOK社團,都會比在平台上公開販售安全許多喔!如果有可疑的人向妳購買東西,這時候就得特別小心囉!

 

楓買小叮嚀:大家買好買滿的時候,切勿以身試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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